Friday, October 01, 2004

貴兄談「分梨分餅」一案 (社會文化)

收買佬近幾天忙到出煙,今回情商貴兄作嘉賓主持,跟大家談談早兩
天「分梨分餅」的文章。大家有眼福咯....*拍掌*

---[開始]---

孔融乃東漢末年人,讓梨事件發生於公元157年,在網上一查,原典
見宋代徐子光之【蒙求集註】卷下。未知西方的兄弟分餅一事又出於
何典何年?我懷疑它乃西方的現代/近代創作。用現代的 Distributive
Justice 或Game Theory與仟多年前的觀念相比,未必對當。但姑且退
一步, 玩玩何妨 --- 試設想分餅事件:哥哥來切,弟弟先拿,但不幸
地哥哥切得邊大邊少,那弟弟該選大還是小?選大的然後理直氣壯地
委責於哥哥 --- 因為你笨所以你吃虧,與人無尤;就此弟弟佔人便宜
的貪慾得到合理化而就真可心安理得?抑或選小的以展示 distributive
justice以外的一種人道情操?讓還是不讓,最終不是又轉到了孔融的
情境去嗎?不是又回到那個「讓梨式教育中,讓梨者無疑進行了一個
很重要的心理技能學習:與自己的欲望作鬥爭…」的兩難嗎?

孔融個案面對的是:梨子有大有小(資源多寡)已為事實性的限制,他繼
後做的是按需求(或任何自立的道德原則)作分配判斷。然而,兄弟分餅
卻在資源完整的完美初始狀態下求分配,限制(顧慮/難度)明顯少了一
層;兄弟爭餅,可以視為對奕理論(Game Theory)的應用;當中同時假
設了競爭對手與自己的能力質素完全相同,對等競較,所以可合理接受
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原則而認命;並且按著工具理性(cost/benefit anal-
ysis),為了生存,誰都不願被對手佔著便宜,受到淘汰,所以誰犯的錯
誤愈少,誰就能保障自己,責任自負,與人無尤。據此操刀的力求「不
蝕底」,餅子就在這樣的 minimization of loss的利益平衡下得到公平分
配。請留意,那個「不蝕底」可圈可點,正正顯示參與者的動機不在追
求一種高尚客觀的公義/價值(maximization/realization of an ojective
virtue),而在生存;公義只是被動地間接地得到實踐而不是個獨立的期
嚮目的。

現實是不是這樣理想?兄弟代表兩個利益團體,若果一方是弱勢社群,
操刀的正是他們,既歸為弱勢社群,能力質素或低,技術上由他們操
刀,餅子還是弄得邊大邊小,強勢社群是否就可嘲笑﹕「抵死」,然
後開開心心拿邊大的?

孔融個案的梨子大小,正好反映著現實上資源本不在完整狀態,如何在
先天限制中再繞過冷漠的功利主義、工具理性計算下而撥亂反正,這就
須訴諸人道主義。儒家思想特徵之一就在兩方不對等下而要求良知主動
出擊。就看經典的「孺子將入於井」的典故,孺子危在旦夕,就是象徵
弱勢一方。

相對於上文分餅的 minimization of loss,儒者追求的是 maximization
of an value,你可以說是阿茂整餅,是自作多情。大家不妨留意儒家論
理時所引述的情境個案,當不難發現這種強弱傾斜的背景特色。正是現
實上有先天不公平,權力縱偶爾落在弱勢社群手中,他們未必就懂得自
保,操刀分餅仍可邊大邊少,所以儒家總要求人須逆覺體證回歸本性良
知,當機而判。法能解決問題,當今儒者自當護法,只是法以外總有縫
隙,良知就須在這些灰色處發揮。

其實,提供了規則(法),可一了百了麼?再設想,兄弟分餅,媽媽給了
規則並監督執行:誰切都可以,但誰拿了大塊的,誰就欠對方一個人情,
下次就得要還。這樣,依 Game Theory,誰都不願欠對手將來一個債
(additional cost),誰操刀都會力求公平。公平分配解決了,但此「法」
是好是壞?

1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講時講,我要多謝尹三龍,呢兩日好多人search寶馬山凶殺案然後入
了壹大押,日日hit rate 有200幾300,激呀!

--- 收買佬

http://johnny1186.blogspot.com/

Anonymous said...

>只是法以外總有縫隙,良知就須在這些灰色處發揮。

所以咪有Equity咯,嘻嘻。~~~

--- 收買佬

Anonymous said...

孔融 = 交最多稅 , 但享用最小福利的中產

孔融弟弟 = 不用交稅的港人 , 內地有老婆 , 佢老婆大左肚就持雙程証落黎生仔 , 佢個仔因老豆是香港永久居民 , 根據基本法享有永久居民權利和可領出世紙 , 佢老婆就好易取得單程証來港一家團聚 , 而佢兩公婆都失業 , 所以就大條道理攤大對手等綜援

梨全部是孔融出錢買 , 佢弟弟永不用出錢買梨卻坐享其成 . 孔融永遠只有讓佢弟弟先揀最大最多汁既梨黎食

一路咁落去 , 對孔融是否好唔公平 ?

Anonymous said...

英國歷史上Equity的彈性可補Common Law的 rigidity 同遺漏處,對極。
以前 Equity 就係 conscience,靠的是Lord of Chancery 個人。又Equity 未必次次可 override Common Law,有衝突時最終又係靠英王的個人判斷。預留空間畀人係好事又係壞事 --- Lord of Chancery 受賄,英王殘暴,又死。最終制度又要變。
所以宜家(英國/香港)既 Equity 好似都係 codified 左。有些成 ordinance,另有些運作起黎同 common law 好似無分別,一樣沿用 judicial precedent。CL同Eq兩者似分工/專責於不同 area (例如 trust )多。我覺得呢幾十年黎香港法院按equity 「理念」黎處理訴訟事件,都並不理想,最終多係靠「行政寬大」的「人治」手段來解決,而唔係執實法理。例如養女談雅然在終審庭判決下要遣返大陸。見http://hk.geocities.com/tamngayin/result1.html。我同意判案書的判辭理據;但人情上渴望談雅然留低。最終政府用行政手段寬大處理,幸甚。
Equity的功能大概已成歷史。
我既感慨係,做法官/律師難度勁高。從理想上說,佢一方面有最大的責任維護既定法理(法治),另一方面又想兼顧情理。難呀。
(後記,我法律知識可能連ABC程度都未夠,收買兄請寬大處理,有更正時唔好激插。) :D

Anonymous said...

阿貴兄,你可唔可以收我為徒,你早前0個句:

"只是當電視新聞裏遊行中人說「董建華攪什麼基準試累到我地教書o既無飯食,所以我都要遊行」就可見無能教書者騙飯食還諉過於人之無恥,我就感到難過,也可見七一遊行性質的不純粹和背後的政治扭曲。我們要有法治、自由、民權,這自是仁義所當求,應無異議,但為達目的而用偏頗手段(例如製造輿論、醜化對手、見好不收、咄咄逼人等),都非合乎恕道,勝之不武,君子不為也。"

同埋:"香港人形式上全盤西化,自貶本土薑不辣,低俗處連講粗口也要捨本逐外,這是我的感慨處。"

不才睇完,直頭想封你做我偶像....



--- 收買佬

Anonymous said...

又,阿貴師父,寒竹林個樹本guestbook保留舊作唔知有無時限,
為免你老人家的著作失傳,不如繼續轉載你的舊作,好嗎?:)


--- 收買佬

Anonymous said...

Fernando made the remark, i.e. he believes middle class is willing to support tax increase to cover welfare expansion, in an interview with Apple Daily.

Apparently, he has serious problem with judging what the middle class wants.

By the way, a credit rating agency has pointed out that Singapore has been doing a better job than us in terms of fiscal management. HK just can't survive the next recession with the current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structure.

Anonymous said...

記憶中孔融父親好惦,全生仔。孔融在上有哥哥五位,弟弟僅一位。中國俗語話「大蝦細,畀屎餵﹔細蝦大,無所謂」,要求強者照顧弱者,而不是淘汰弱者,這是中西道德觀的一個分別。觸目處,乃係孔融細(弟)讓大(哥)。小貴的孔融讓梨提及的「弱勢社群」只係象徵說法,毋指香港現實上那些群體。首位佚名兄將孔融個案比附上很多條件,一面倒,咁結論大概會係孔融必須教訓弟弟,唔好姑息養奸啦;或者,我建議孔融以後改買榴槤,咁佢弟弟就唔會再爭;再或者,孔融以後出街食完梨至返屋企。

提到削減綜援一事,報章正反評論已很多。我對綜援全盤制度認識極少,印象中「綜援一群」成份相當混雜,有長期投機無賴、短暫失業、傷殘、長者等等,需求各有不同。為了維護「公平一致」的法則,綜援要一刀切到以上所有 segments 裏,這就是個難題。如果要區分 segments,這需要龐大行政成本,亦涉及綜援制度棄「一致」而取「差別對待」等原則而要整體改革。

又,上邊三位 Anonymous,是同一人還是三位?

第二位佚名兄,你唔好玩我啦。你地個個至係我師父,我係黎偷窺兼偷師。兄台有無個人網站呢?

收師父,以前寒竹林我D囈語太舊囉,術語又多,不少上下文都係接住寒竹兄某些論題,如果貼係呢度,大家可能會睇唔明。況且,我翻看,有些太長氣,有些又過簡,寫得唔好。所以,唔好再版囉。多謝好意!^^

阿貴

Anonymous said...

Sorry...原來第二位佚名兄係收兄,個簽名太低,睇漏左。嘰嘰...
--- 貴

Stannum said...

貴兄﹑收兄﹕

我以前在香港時﹐沒有「綜援」這個名詞﹐各種福利金是分得很開的:失業金﹐傷殘津貼﹐老人生果金等。我搞不清甚麼時候合併了。

如果要「公平一致」﹐就更不應一刀切。如貴兄說的「長期投機無賴」﹐例如失業救濟,如不能提供求職/進修證明﹐就要限期遞減之類。而傷殘津貼﹐就可切少一點/甚至不切。

以前的制度﹐需要龐大行政成本嗎﹖

Anonymous said...

Stannum 兄:

香港福利制度的沿革歷史我不清楚。你說的失業金﹐傷殘津貼﹐老人生果金等仍然有,都各自隸屬於某些綜援津貼裏。我對綜援的粗淺認識僅來自報章新聞的有關報導。綜援大概分三層﹕所有受助者均享有的「標準金額」、按不同申請人需要的「補助津貼」和「補助金」,現在第二期削減的正是標準金額。伸援高齡長者自必是退休人士,不會有失業津貼等,所以很大程度依靠標準金額,削援對他們的影響自然比較大。我原以為所謂「標準」金額是對所有受援者一視同仁,但經你一問,我特意走到政府的社署網站對綜援作多點了解,原來標準金額亦有差異。見http://www.info.gov.hk/swd/html_tc/ser_sec/soc_secu/ratenew.html#CSSAsr
我前文的「未分 segments」說法,並非恰當。以下是社署網站,你有空不妨一看:http://www.info.gov.hk/swd/html_tc/ser_sec/soc_secu/index.html 。
社援制度很複雜,我無力可再說什麼了。謝謝。 : )
--- 貴

Anonymous said...

貴師父:你信得過小弟的編輯技術的話,就請你俾我轉載啦。有幾篇,
真係好正的啊。

--- 收買佬

收買佬 said...

>我以前在香港時﹐沒有「綜援」這個名詞﹐各種福利金是分得很開的:
>失業金﹐傷殘津貼﹐老人生果金等。我搞不清甚麼時候合併了。

據不才所知,所有項目都係分開的。我屋企都有人夠資格拿生果金,但
0甘耐都無要到。


--- 收買佬

Anonymous said...

收師父:承蒙不棄,小徒就挖爛臉皮頂硬上。拜托你了。
煩請查看貓箱。
--- 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