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 of Chancery)
衡平法源出於中世紀後期的英國。當時,普通法的令狀制度己經
行了數百年,這套制度僵硬臃腫,法庭的判決依法判案,執行得
很死很不公義。不少人因此向英皇申訴,這些申訴陸續轉交首輔
大臣去處理;久而久之,申訴漸增,首輔大臣便設立了一個衡平
法法庭,去處理這些案件。
衡平法判決並不注視法理技術的問題,而係考慮雙方的情理得失。
相對來說,衡平法較富彈性和靈活性,可是,就如阿貴師父所說,
隨著衡平法的"成長"和案例的發展,其靈活性漸失;而兩套法制
系統並存,亦為司法界帶來矛盾。1873-1875年,英國法改,把
普通法和衡平法合併。雖如此,衡平法系統衍生出的多項衡平原
則,像信托法、強制令等,仍舊有效的運作。
看官們有興趣去研讀衡平法和信托法,不才極力推介一本很好的
入門書,就係Butterworths Core Text: the Law of Trusts,由
J.E. Penner 所作。
又,阿貴師父說"自己法律知識可能連ABC程度都未夠",未免太
謙虛啦!
Saturday, October 0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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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衡平 ? 人大釋法就是衡 , 梁愛詩偏袒英皇和達官貴人就是平
詩姑點樣偏幫英皇呀?講來聽聽~~~
--- 收買佬
收買兄 :
第一位匿名仁兄所指的是不是吳浩康罰 $5000 單野 ? 咁霍公子又點呢 ? 賣粉同亂拋垃圾表面同樣刑罰 , 但一個留案底一個不用留仍有好大分別的
拜讀貴 Blog 已久 , 看來 bloggers 比 "民主阿伯" 聚集的論壇看來更易聚到各方高人 , 我是無意中看到 Tungpo 和 PK 的文章才識路來的
收買兄你是不是讀緊 PCLL ?
KCR
歡迎光臨,KCR兄。壹大押這兒只係發表遊戲文章、及讓網友們
吹水的地方。高人是有的(如寶少,Stan兄,阿貴師父,501哥
,飛毛腿大佬等貴賓)但小弟不才,所以文字堆中有甚麼看不過
眼的,煩請見諒啦。
又,小弟係讀緊你所提及的課程,小弟都算好彩 -- 明年薄扶林
大學將會取消混合資助計劃,小弟呢類非土產港大生要俾全費的
機會非常高。(全費要俾10-12萬元,今年只係5萬多;又,據說
又一城大學的大半班人要俾全費,統統係12萬。)
--- 收買佬
左使收,十二萬幾貴喎!你要勤力呀,留班就慘囉!
留班?大吉利是哥你啦真係!~~
--- 收買佬
哈囉
第一次黎
打聲招呼
丫
多謝你d有關法律既文章呀
我呢
嘿嘿
等間薄扶林收我
等我可以向信託律師呢個新方向從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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