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11, 2008

[體育與政治掛勾系列]之「我老闆係大佬」(社會文化), (體育世界)


(圖﹕1989年洲際盃﹐ 歐洲代表AC 米蘭曾經以南美代表麥德林國民隊有黑幫背景為由﹐要求FIFA 禁止他們出賽。但最後被國民隊的領隊反諷﹕"我們國家的黑社會是由意大利黑手黨傳入的﹗")


說起哥倫比亞這個國家﹐相信很多看官會聯想到那些國際大毒梟。的確﹐哥倫比亞的幾個惡霸大家族﹐一直把持著這個國家的政治和經濟命脈。特別在上世紀的八九十年代﹐簡直係可以用橫行無忌來形容。毒梟大家族們生意興隆﹐遂勤於清洗天文數字的不義之財。他們一直有把黑錢投放進正當行業之中﹐又或大搞基建去回餽社會﹐好為自己營造"俠盜"的英雄形像也﹐而投入足球產業的黑錢白錢﹐就更是在所不菲。

礙於足球實力和經濟能力﹐哥倫比亞一直未能育成或吸引足夠的球星加盟。情況到了五十年代有所轉變﹐乘多個拉美聯賽的球員罷工﹐各路人馬均用高價厚薪引入了大批球星到來作賽﹐例如皇馬名宿史堤芬奴等。哥倫比亞當時的聯賽就好像今天的英超般﹐憑熱錢的流入建立起畸形的繁榮。如是者經歷了多年的盛世﹐最後才慢慢式微。這段時期被哥國的球迷稱頌為該國聯賽的黃金時代 (“El Dorado ”)。

或許是五十年代的盛世太過輝煌﹐那些哥國大亨們都很想運用自己的影響力去重塑盛世。自八十年代起﹐三大家族均投入大量金錢和精力往自己地盤的球隊上。(畢竟他們也是家鄉球隊的球迷呀﹗) 以幾支班霸為首﹐即麥德林的國民隊﹐波哥大的百萬富翁隊﹐和卡利的美洲隊等﹐都在八十年代中葉起大手買入海內外球星。一時間哥國人材輩出﹐此中又以國民隊辦得最為成功﹐不單雄霸國內賽場﹐還成為第一支贏取自由盃的哥國球會﹐氣勢旺盛。


(短片﹕"狂人"希基達的珍貴片段﹐你絕不能錯過呀﹗)


八九十年代初是哥倫比亞足球最輝煌時期﹐這要歸功於神奇教練馬都蘭拿﹐與及十分賞識他的大毒梟柏保路艾斯高巴。馬都蘭拿本為一個無人知曉的體育學者﹐一直活在大學的象牙塔內。柏保路艾斯高巴倒真的獨具慧眼﹐竟然給他看出馬都蘭拿這個人"有料到"﹐重金禮聘委任了他做麥德林球會的主帥。而馬都蘭拿就以一套4-4-2 招牌陣式﹐堅持控球在腳﹐短傳滲入﹐依靠中場創造力加上兩翼切入攻門的踢法﹐為國民隊打響名堂。

不久馬都蘭拿獲委任成哥倫比亞國家隊領隊﹐他的這套打法令哥倫比亞在1990年世界杯一鳴驚人,還歷史性闖入世界杯十六強。陣中的球員﹐例如"金毛獅王"華達拉馬﹐"狂人"希基達﹐連干﹐艾華利斯等等﹐都係一時猛將。哥倫比亞及後更曾在世界排名榜上進佔第一位,還在阿根庭主場把對手痛擊一個5-0﹐總之就十分風光。



(圖﹕哥倫比亞一代天驕, "金毛獅王"華達拉馬)

而這段時期亦係哥倫比亞的毒梟們氣燄最盛之時。無論法官﹐高官/公務員﹐警察﹐甚至足總主席和球証都要聽命於黑幫主腦﹐有違者定必"家法處置"。作為"打工仔"的球員更係和老闆的關係親密。卡利黑幫的大佬就曾說過﹕並非球會擁有球員﹐而是他們這班江湖人物擁有球員。事實上很多球員都是幫會成員﹐不少還是主腦們的門生。受制於幫會的威權﹐球員們不敢隨便轉會﹐更不敢休戰或表現失準。94年世界盃那個倒霉鬼艾斯高巴﹐讓世人看到大毒販們手起刀落的快和狠。(值得注意的是﹐"狂人"希基達和在英超混了多年的艾斯派拿﹐皆是幫會大佬的得意門生﹗)

1994年的世界盃乃為哥倫比亞國家足球由盛轉衰之時。隨著一眾超級球星相繼淡出,哥倫比亞的風光年代已成過去,除了2001年贏得美洲國家杯外,便再沒有任何成績交出。而球會方面﹐則隨著美國前總統克林頓頒佈法令﹐凍結販毒集團海內外敵資產後﹐毒販們的勢力大挫﹐幾支班霸失掉"大水喉"之後引發球星出走﹐令整個聯賽水平大跌。雖然卡爾達斯(Once Caldas)曾在2004年贏得自由盃冠軍﹐但仍難掩哥倫比亞聯賽的江河日下。近年的哥倫比亞﹐乃係政治最清廉經濟最健康之時﹐卻也是足運成績最差勁的時候。這﹐也真的又無奈又諷刺。

6 comments:

收買佬 said...

血統/種族歧視相信無人會話係正確的﹐但約定俗成﹐每個地方的人都會對某些民族/種族抱有負面的態度。要糾正呢種負面思維﹐我個人覺得是對的。

至於某些人完全不能操好中英雙語而不能溶入社會﹐搞到要立例禁絕語言歧視﹐個人就覺得有點過慮。人與人間在乎溝通﹐一個人真的把自己隔絕起來的話﹐無論如何都不會在一個地方能夠呆得長久的。

至於那些辱罵的說話﹐老實講﹐現實生活中小弟日常很少用到。未看真這條條例﹐但相信會和其他"語言侵權"一樣﹐即當時人要覺得被冒犯﹐而這些說話第三者聽來又真的有種族歧視之處。如是﹐則相信一般市民不用太驚慌。至於立法會否搞到本地華人害怕以言入罪﹐不自覺的比以前更加遠離隔絕這些小數族群﹐相信就不在立法者考慮之列了。

這條條例最令小弟不齒的地方﹐在於那些搞手無視那些不能操好粵語的華人受到的歧視﹐理由十分可笑﹐就是海內外華人跟港人係同一種族云云。因此大家雖然不能再叫“阿差”或“鬼佬”﹐但叫“大陸0里”或“阿燦”相信是仍可以的。民權運動﹐原來都有雙重標準的。(又﹐肥佬黎和那些自覺高人一等的香港人可以放心繼續踐踏內地人了﹗)

收買佬 said...

以上的係題外話﹐只係說說關於"種族歧視條例"的個人觀感﹐同本文無關。:)

Anonymous said...

頂! 好帖!


收兄今個周末係咪有場俄超,斯巴達vs中央陸軍?
搵左好耐都搵唔到香港時間既賽程, 請問幾點開波?

The Inner Space said...

為何要在後院至談草案這話題呢?收兄立論不算偏激。
個人覺得未能剔除第58條是個計時炸彈!(希望我沒有理解錯)
是自綁手腳,任人魚肉,的惡條文!

Anonymous sai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YWiVN3aQWY&feature=related

René Higuita- BEST GOAL SAVE EVER!!

收買佬 said...

space: 我覺得條例唔會影響到一般人和私人公司﹐反而前線老政人員會被玩死

ksli ﹕ Than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