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Original iMac]
1997年七月Jobs 以一種教父的氣勢回朝,強勢地大力改革,把很多舊人
踢出管理層。這種強勢一言堂作風,使人想起英國中古時代的克倫威爾。
收買佬個人覺得(Nikita小姐和Kimorji兄可能不同意),他當時做得最
正確的一件事,就是把clone機製造商踢出局,而和微軟化解歷史矛盾,一
起合作。如 Jobs所言,那些clone機商人只係搭順風車的"吸血虫",付
出廉價的加盟費,又不用付錢搞R&D,經營成本只是機件的裝配生產。看
官自己想想,開發新科技的成本高,還是採購零件裝嵌電腦的成本高呢?
所以Clone機商的生意絕對係"低成本,高回報"。從蘋果的角度看,這不
是"吸血虫"又是甚麼?
再從商業角度出發,跟微軟的合作是有其必然性的。88年起蘋-微兩間公
司就視窗及滑鼠等知識產權事項打了一回又一回的官司。九三年左右,微
軟抗辯成功,從此更"本死無大害",Windows 95 直把Mac 的OS 照搬
過來一樣。因為這段歷史恩怨,兩間公司的關係一直弄得好僵。Jobs 回
朝後不久,兩人在一個Mac Expo中高調的宣佈合作,微軟給蘋果一筆金
錢作為補償,以換取蘋果不再控告微軟,微軟同時購入市值大約一億多美
元的蘋果優先股;業務方面,微軟會繼續和蘋果合作,生產一系列像IE,
Office的軟件。
[The Original Ipod]
在發出這份聲明時,不消說,整個會場的Mac迷噓到七彩;但係NASDAQ
的交易場,蘋果的股價暴升三成多,重上20多美元一股。市場對此合作
聲明,無疑係非常之正面呢。一年後, iMac 面世並成功熱賣, 蘋果開始止
血, 亦開始從谷底反彈....
收買佬總覺得, 蘋果的"軟硬一體"的經營手法, 並沒有錯! 只是以他的力量,
實不能以一敵二地去跟 WINTEL 正面硬拼, 必須拉一派打一派, 希望可以
搶回失去的市場! 但要把人拉入蘋果陣營, 必須要減低"switching" 的震盪, 更
要使消費者們覺得蘋果的東西比PC 更好更靚. 要做到前者, 軟件和週邊器
材一定要做到共通及兼容, 因如是, 和微軟的合作係不得不為的; 做到後者
就要營造到一種高貴高科技的"Mac文化", 用滲透式的策略把新用戶拉進來.
此方式先有Ipod, 今又有Mac Mini, 一齊進行得好好. 去年蘋果股價屢創新高,
表達了這套大策略的成功!!
Wednesday, February 0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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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omments:
唔係喎, SJ cut clone 機cut 得對喎, 當時賣一部clone 機先至回US$50 比Apple, 根本圍唔到本. 當年SJ 同MS 宣佈合作果個Mac Expo 真係難忘, Bill Gates 個樣出現在大銀幕上, 比人串係1984 的Big Brother, 但係MS 個deal係不平等條約, 以後的Mac 通通bundle IE, 幸好5 年不平等條約已過.
好開心! 原來大家都認同殺clone 係對的! :)
--- 收收
totally agree with kimorji.
netscape was the target of attack!
and were it not for the deal with MS, we would have been using horrible MS office for mac still, to whatever extent apple fans hate MS.
PK_: Kung Hei Fat Choi ah !!!~~~
-- 收收
嘩~ 收收你幾時學埋"人民日報"的寫作手法呀?? :)
又是我...我反覆思量過, MS 單官司明明係輸左, 因為Apple 能夠指出MS 抄左Mac OS 邊一忽, 如果唔係後來點會比錢Apple 交換唔告MS 做條件呢?
至於Netscape 死左, 相信係指Netscape 少人用, 但是從前Netscape 是賺錢的(雖不是靠軟件而是做server), 後來AOL 買它也是, 見它有前景才買.說Netscape 死左不太恰當, 因為Netscape 現在還有新版本推出, 由Netscape 衍生出來的Mozilla 更不用說, 直情要脅緊IE.
收收板主:身壯力健,萬事勝意,發財大吉!
~chaco
N小姐: M$ 無輸到官司. 無記錯的話, Apple 當年同微軟簽
的合同, 係唔包括OS 的; 及後一連串的官司唔知庭內發生
咩事. 但蘋果由80年代未開始時的勝券在握, 到93年時的
完全失敗, 都咪話唔鋒迴路轉!
但無記錯呢個裁決只係針對windows 3.1 的; 換句話說蘋果
要就windows 95 或之後的視窗去告佢, 未必無case; 當時微
軟已經辣起了視窗的anti-trust 的火頭, 再整多鑊佢地會好頭
痕; 蘋果呢邊被那個德國佬及拉丁佬(忘了他們的名字!) 管
了多年,一早內傷, 亦未必打得起呢場50-50的官司. 兩邊計
過度過, 都覺得"休戰" 係上策, 所以先有收錢售股的和平
策略囉.
--- 收買佬
Oh yeah, it really sucks!蘋果針對Windows 2.0 同隨後的Windows 3.1。那場官司微軟能勝訴主要的原因是當年蘋果不情願但卻十分不智地授權微軟使用麥金塔界面的成分,個官判微軟是被授權的,有些成份則不受版權保護。
另外,德國佬是Michael Spindler,拉丁佬係Gil Amelio,其實我覺得Amelio 做得唔係好差,佢出左輕巧的PowerBook 2400 比日本用戶,搞到佢地鬼咁開心,又將面世無期又銷金的Copland 開發計劃取消,又肯高價買NeXt。
苹果和微软这两大公司的关系向来是忽冷忽热的,不过最近发生的事情可能会让它们之间产生更多的敌对。除了iWork之外,最主要的矛盾激发点在于两者在数字音乐市场上的水火不容。
去年中,苹果首先将iTunes移植到了Windows平台,接下来推出了新一代的iPod播放器以及自己的“音乐商店”。此举让苹果公司成为目前数字音乐领域当之无愧的老大,而且从去年苹果的收入增长来看,多半来自其iPod的销售和付费音乐下载服务。
“苹果来PC机上砸肠子了!”一直对同一领域有企图的微软当然心里不舒服。“微软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微软纠集了一帮受苹果压迫的“劳苦大众”,成立了一个所谓的“反iPod联盟”。
相信即将诞生的iWork不会在苹果和微软的关系之间扮演举足轻重的位置,但它一定会加剧两者关系的恶化。看来,又一场雪雨腥风的龙虎斗是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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